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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调

浏览次数:0   更新时间:4/24/2018 10:28:00 AM   发布人:admin

 【发布日期】 2018.04.24 【来源】 人民网-人民日报

【全文】

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日前上调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,核定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27920元。这一标准在全国统一执行,无地域之分,无户籍之别,全国统一。

 

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,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,按照规定的标准,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。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,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,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,因此应当予以赔偿。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。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。因此,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:36396×20=727920元,比2017年增加了55600元。

 

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,工亡劳动者的近亲属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前述工亡赔偿。工伤发生时间在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727920元计发。201811日后至调整前发生工亡事故且已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,将按新标准补发差额。